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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金河路43号人居•都市阳光15栋2单元3层302号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人民法院
(略)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略)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略)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略)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次拍卖的辅拍机构(略)旌湖公证处。(略)旌湖公证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略)(略)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略)住宅
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至2024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住宅(详见标的物调查表)
参考价(网络询价):(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
特别说明:
1、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有需要的竞买人请自行实地看样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若竞买标的物为机动车,其涉及的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垫付完毕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费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公告中已客观描述了标的物现状。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日内与本院联系。(联系人:(略)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略)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开拍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加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
1、有意参与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拍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法院不退还拍卖款,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若房屋所在地有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法院方可出具执行裁定书(成交)。
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从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竞买且需要看样者请与辅拍机(略)旌湖公证处孟老师预约,集中统一看样,预约时间:2024年10月8日,联系电话:(略)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略)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五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略)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并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略)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八、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辅拍机(略)旌湖公证处(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孟老师(略)
成交后事宜咨询电话:李老师(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略)技术咨询:(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拍卖余款交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略)住宅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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