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盟校区弘毅2栋、6栋部分架空层招租(5年)项目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略)弘毅2栋、6栋部分架空层招租(5年)项目
(略)
BBWCQJY24-1097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略)
(略)
交易保证金
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所(略)
广西南宁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17时
(略)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9月14日10:00-2024年9月24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一、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略)
标的名称:(略)
面积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期
经营范围
1
(略)弘毅2栋、6栋部分架空层
935
50
1
100000
200000
租期5年,年租金按10个月缴纳。第三年起年租金递增率为逐年增长5%
饮品、零售、非明火餐饮、美容美发。不得经营明火餐饮、超市。入驻品牌至少50%比例商铺入驻品牌商家为国内和(略)内连锁品牌。(承租人经营业态须得到学校同意后方可经营,业态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略)的弘毅2栋、6栋部分架空层,(略)统一管理东(略)商业街,并进行统一风格设计、装修改造。整体租赁权不允许转让、转包。
备注:
1.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不设立居住权。
4.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纪要2024年第26期
批准单位:(略)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服务期满后(无违约情况的),承租人提交相关资料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详见标的清单,不得超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年租金按10个月缴纳(不管学生在校时间是否有10个月),竞租人人成交后签订租赁合同前须一次性缴纳5个月租金。每学年按10个月计收租金,租期5年。
4.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的经营价格不能高于当(略)均价。具体要求请详细阅读租赁合同模板。
5.需获取:(略)
6.意向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实地勘查,学校不统一组织。
7.合同履行期内如因学校需要,要提前收回或拆除租赁场地或因学校建设需要整体置换搬迁,学校提前30日告知中标竞租人,合同自行终止,中标竞租人应无条件交回租赁场地,所造成损失由中标竞租人自行承担,学校不负担任何责任,且不支付任何赔偿。
8.水电费属于招租人代收代缴费用,根据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计收。
9.温馨提示:学校不保证不再设立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商铺,请竞租人注意投资风险。
10.日常不得经营的商品内容:
(1)不得经营对环境产生较大污染的商品,以及违反消防管理的商品。
(2)不得经营烟、酒等对学生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商品。
(3)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物品。
(4)不得使用明火。
(5)不得超负荷用电。
(6)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7)不得经营无正当来源的物品(三无产品)。
(8)不得经营租、售电动车、自行车、汽车等相同性质的项目及内容,
(9)学校规定的不得经营的其他商品内容。
11.承租人经营业态须获得学校同意后方可经营,业态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更改须学校同意。
12.(略)上为生活(略)(略),如发生学生投诉或者举报,营业店面必须按照要求接受配合停业整顿整改,一直到达到要求方可恢复营业。
13.标的物业费1.5元/月/平方米。
14.绿化带移植须按照甲方要求处理,地面升级和招牌灯光改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处理,改造费用约为人民币90万元。
15.商业用途经营,需第二次消防验收的,由承租人自理,如达不到消防验收要求,造成无法营业的风险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不得作为提前解约的借口。
16.承租人享有2个月免租装修期,从交付场地起计算。
1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须提供全国或广西连锁品牌授权书或者预授权书至少3家。(至少有1家全国连锁品牌)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略)
成交价款
竞价成交的承租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前必须向出租方缴齐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竞租人成交后签订租赁合同前需交齐首期租金,首期租金为5个月租金金额,后续每半年计收一次,每期租金按五个月收取,于每期租金期满前15天内支付下一期租金,并将交款单提交至出租方,否则视为未支付租金。。
户名: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略)(略)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宁民族大道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具体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三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略)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略)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9月14日10:00-2024年9月29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一.报名方式:(略)
(略)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站((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须提供全国或广西连锁品牌授权书或者预授权书至少3家(至少有1家全国连锁品牌)。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略)、电话、短信等方式:(略)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略)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略)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略)
2.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略)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4.现场勘探联系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标的咨询
林经理:(略)
报名咨询
甘经理:(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略)
(略)(略)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rar
3.租赁合同(范本).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略)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