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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 - 南平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福建 - 南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公告
(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略)
1、(略):思途[2024]024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略)站获取:(略)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略)
①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略)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略)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略)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
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6.1、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地址:(略)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略)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略)
8、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353000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11、代理机构:(略)
售标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南平延平支行
(略)(略)(略)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思途[2024]024号)的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00前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0
(略)
标的名称:(略)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略)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招商引资服务采购项目
1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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