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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恩施州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湖北 - 恩施 发布日期:2024-09-15
所属地区:湖北 - 恩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县(市)职改办、教育局,州直各学校及有关单位:(略)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16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恩施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职改办〔2024〕1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恩施州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常规申报
在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二)定向申报
(略)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公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一线任教,在职在岗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师(以下简称“乡村中小学教师”)。定向申报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乡村中小学教师可选择定向申报,也可选择常规申报,本年度只能选择一种类别申报。
师德失范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及恩施州职改办〔2024〕13号文件规定不得申报情形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职数控制
(一)实行岗位管理的学校(单位:(略)
(二)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学校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不受本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乡教高”。
(三)经事业单位:(略)
(四)中小学校正高级教师评审实行总量控制,评审通过职数按上级规定执行。统筹兼顾地域、学段、学科,进一步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略)推荐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人数不能超过申报总数的40%。免去领导职务1年以上的方可以一线教师身份申报正高级职称。
三、申报条件
中小学高级教师常规评审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文件执行。乡村中小学高级教师定向评审按照《湖北省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人社职管〔2020〕6号)文件执行。根据我州实际,现对有关条件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教师学历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二)教师职业资格
申报人员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高学段教师资格可向下兼容),参加注册达到合格且在注册有效期范围内。所在单位:(略)
(三)水平能力测试
1.2022年—2024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今年有效,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应与申报专业、级别、从事专业一致。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高级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略)
研究生毕业初定一级教师可免于参加水平能力测试。
2.申报正高级教师人员,除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外,还需现场抽签进行一堂所任教学科的现场说课,现场说课表现作为重要的赋分要素计入总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破格申报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符合基本条件但尚未聘任到本职级最高岗位等级人员,需破格申报。
破格申(略)文件规定,(略)内破格申报人员条件具备情况,做出专业评定。经评定符合文件规定破格条件,且所在单位:(略)
(五)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资格转评
具备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人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应先平级转评。平级转评应在现申报学段、学科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职业资格要求。平级转评,需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审批表》,(略)(略)后,(略)审推送。
(六)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前置条件,但作为评审的评价要素,评委会将根据本专业实际提出具体评审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略)近五年(2020年至2024年)学时登记数据为准。
(七)普通话
1.常规评审。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普通话等级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等级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
2.定向评审。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暂不作为我州乡村中小学校教师任职资格申报的前置条件,但作为评审的评价要素,评委会将根据本专业实际提出具体评审要求。
(八)“双公示”制度
根据我州实际,继续实行分学段、分专业量化评审,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评价;继续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后评审结果“双公示”制度。
(九)其他
1.鄂人社职管〔2020〕5号、鄂人社职管〔2020〕6号文件中所有(略)及表彰中的“市级”均指(略)、州,“县级”指(略)、县、区。
2.学术著作(包括经过审定通过的教材),需在《(略)》(https://(略))验证真伪。
3.学术论文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s://(略).cn/bsfw/cyjghcpcx/qkan/)核验期刊信息是否一致,验证期刊真伪,所有业绩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无检索页、未提交佐证材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上述条件是全州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基本条件,(略)、用人单位:(略)
四、申报程序
全州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略)进行申报。((略)址http://(略))进行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略)
1.个人申报。(略)——个人申报端(网址:http://(略)#/)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后,推送至单位:(略)
2.单位:(略)
个人申(略)和单位:(略)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恩施州2024年高级教师职称申报“(略)”——信息填报、个人扫描件上传要求》将相关附件上传到指定位置,因未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略)审的,由申报人自己承担后果。(略)导出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二)逐级审核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略)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逐级向上级职改部门推送。
(三)报送纸质材料
(略)上申报且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略)申报的评审类别、申报学科不一致的,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根据本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签订诚信诚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略)
用人单位:(略)
(二)严格推荐程序和要求
1.组织推荐。依照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并由单位:(略)
用人单位:(略)
2.业绩公示。各用人单位:(略)
各用人单位:(略)
(三)严格审核程序和要求
各级职改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评办按程序进行初审和复核。各单位:(略)
六、评审材料受理要求
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截止时间后,申报人员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一)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4年9月15日至10月12日。
(二)破格申报资格审查材料上报时间
2024年9月30日前,上报推荐破格申报人员资格审查纸质材料。
(三)县市汇总表上报时间
2024年10月18日前,(略)报推送人员电子汇总表;10月25日前,(略)审结果,上报参评人员正式电子汇总表。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地点:(略)
2024年10月28日—10月31日,报送至州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电话:(略)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教师每人300元,申报中级教师每人150元,申报初级教师每人6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恩施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州直单位:(略)
附件:1.恩施州2024年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汇总表(常规+定向分级汇总).xls附件:2.县市教育局(州直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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