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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昌吉州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招标公告(第一批)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发布日期:2024-09-16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存放的引导性作用,按照《昌吉州本级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操作暂行办法》及补充通知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昌吉州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略)
一、项目名称:(略)
2024年昌吉州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第一批)
二、(略)
cjzcz(略)
三、项目内容和数量
2024年昌吉州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项目的存款额度为15.00亿元,操作工具为银行定期存款(含大额定期存单),存款期限一年。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规则和额度分配办法,计算中标银行的本期存款额度,存款金额以亿元为单位:(略)
四、投标资质和要求
投标单位:(略)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单位:(略)
1.在(略)设有分支机构,拥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同一家银行只拥有一个评选席位,评选时应提交上级单位:(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不参与评分和额度分配。
五、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7月14日—2024年7月26日
上午10:00时—13:30时(北京时间)
下午16:00时—19:30时(北京时间)
六、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潜在的投标单位:(略)
(1)投标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略).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略)站中打印)。
七、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略)
昌吉州财政局11楼国库科((略)州财政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日11:0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开标地址:(略)
昌吉州财政局4楼会议室(暂定)
十、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日11:00时(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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