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对股东于业海享有的追收注册资本2665万元债权的拍卖公告
(略)管理人将于2024年09月27日10时至2024年0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处置单位:
(略)
一、拍卖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财产变价方案》
(略)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
(略)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竞价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重大或一般瑕疵保证责任。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如:是否存在瑕疵及缺陷(含已知及未知)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风险。本次竞价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因管理人未接管到财务资料,
(略)的工商登记材料,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其他资料。竞买人竞买视为对前述情形可能存在而自愿承担风险的承诺。有意者可向管理人了解详细情况,以管理人持有资料为限。未经了解的竞买人亦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略)
标的介绍: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
起拍价(人民币):30,564.80元
保证金:3,000.00元
增价幅度:5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9月2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刘律师
(略))。
三、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未咨询及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拍卖方式:
(略)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略)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交易、成交及权证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的交纳及权证变更登记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确认拍卖文件内容后缴纳保证金,
(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
(略)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以下账户:【户名:
(略)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城关支行;账号:
(略)(略)】完成拍卖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竞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上限为50万),
(略)银支付(即时生成发票),线上支付不成功的,可以汇款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
(略)
(略):
(略)(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如逾期支付,应以欠款金额的1%/
(略)支付违约滞纳金。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破产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及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向的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所涉及的资产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确认。
买受人对交接时拍卖标的所涉的相关文件现状均予以认可,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买受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电子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律师
(略)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略)(略)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略)8
(略)咨询电话:
(略)6
(略)技术咨询:
(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管理人2024年09月11日
竞买须知
(略)管理人将于2024年09月27日10时至2024年0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处置单位:
(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略)对股东于业海享有的追收注册资本2665万元债权。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拍卖,但须在2024年09月25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确认拍卖文件内容后缴纳保证金,
(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
(略)退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接收的,需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因处于破产程序的特殊情况,由于拍卖、买受破产财产而新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企业、买受人应当承担的全部税费、变更登记费、拆装费、运输费等(包括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风险。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竞价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
(略)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且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律师
(略)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略)(略)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略)8
(略)咨询电话:
(略)6
(略)技术咨询:
(略)
(略)管理人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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