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4〕23号
经
(略)人民政府批准,
(略)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
(略)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略)与南泉高速灵川西出入口引道交叉口、桥头加油站旁;土地面积2361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用地(二级加油站、充电站联合站);容积率(R):0.1≤R≤1.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5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72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6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72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
(略)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略)获取:
(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18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略),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8时至2024年10月21日上午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
(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以公告日为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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