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
(略)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即日起
(略)范围内征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
二、征集事项
(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方面。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规定,存在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强制性认证及假冒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问题线索。
(二)其他方面。
(略)场监管领域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
三、受理方式:
(略)
受理渠道: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
(略)
受理电话:
(略)、
(略)。
邮箱:
(略)
四、注意事项
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反映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具署实名和联系方式:
(略)
2024年9月18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
(略)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即日起
(略)范围内征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
二、征集事项
(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方面。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规定,存在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强制性认证及假冒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问题线索。
(二)其他方面。
(略)场监管领域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
三、受理方式:
(略)
受理渠道: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
(略)
受理电话:
(略)、
(略)。
邮箱:
(略)
四、注意事项
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反映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具署实名和联系方式:
(略)
2024年9月18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沈燕 |
|
【联系电话】 |
13295602770 |
【客服微信】 |
198106409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