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六安市人民医院内科楼改造加固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六安 发布日期:2024-09-18
所属地区:安徽 - 六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改造加固项目更正公告
一、(略):AHZG-GC-(略)原公告的磋商项目名称:(略)
现更正为:7、付款方式:(略)
②、磋商文件中三、采购需求增加: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本项目质保期按国家规范要求(项目中一般部分的质保期最少为二年,防水质保期五年)。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由中标人免费修复。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由“2024年9月20日15时00分”现更正为“2024年9月25日15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8日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采购人:(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