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十二五”以来2011-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9-19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9/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农业农村局“十二五”以来(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略).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略)上报名投标;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潢财竞磋采购-2024-18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527068.00元
最高限价:527068.00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潢财竞磋采购-2024-18-1
(略)农业农村局“十二五”以来(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普查项目1包
527068.00
527068.00

527068.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5.1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采购内容为重点排查规划不合理、设计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监理不到位、验收走过场、管护不到位、资金不落实和支付慢等问题;围绕农田灌溉机井、提灌站、灌排沟渠、(略)、电力设施、(略)等重要单体设施,逐项目排查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利用情况,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现状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好排查台账、形成排查整改报告;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周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服务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说明:
4.1单位:(略)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略)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略)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略)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略)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略)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4.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1)(略)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略)网站-通知公告《(略)(略)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略)下载。
(3)获取:(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略)》、《(略)》、《(略)》、《(略)》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略)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略)“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略)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签到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略)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略)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