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至2026年度工程
业务监理单位:
(略)
一、招标条件
(略)2024至2026年度工程业务监理单位:
(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2.
(略):国企招采-
(略)
3.项目地点:
(略)
4.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
(略)
5.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含设备采购)、竣工投产、
(略)及保修期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光伏、储能、充电桩、风电、电力等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本数)。
6.服务期限:自招标人:
(略)
7.监理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8.质量控制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现行监理技术规范及监理管理规定,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9.安全文明控制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具体目标:
1)
(略)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
(略)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龄不大于55岁,为投标单位:
(略)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份已完成的光伏工程(不低于3MW以上)项目或储能工程项目或风电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
(略)
(2)拟派项目总监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份已完成的光伏工程(不低于3MW以上)项目或储能工程项目或风电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
(略)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
(略)
(2)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
(略)
(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在“
(略)”(
(略).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略)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
(略)径不准确等或未显示查询时间的,可由招标人:
(略)
6.其他要求:
(1)单位:
(略)
(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
(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
(略))”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略)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
(略))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网站》上发布,招标人: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0
地址: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6
邮箱:
(略)
监督部门:
(略)
投诉地址:
(略)
投诉电话:
(略)1
邮箱:
(略)
2024年09月20日
(略)(略)9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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