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芜湖市中医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发布日期:2024-09-23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略):AHBD-CG-(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法律顾问费(略),代理案件费费率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每个案件(涉及医疗纠纷案件及其它非医疗案件涉案金额500万元以内)代理费累计收取不得超过2万元;继续二审代理费用不得超过一审费用的50%;其它非医疗案件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另行商议。
服务要求:为医院医疗业务和经营管理等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对医院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合法性、合理性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等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陈金干、陈文媛、程应红、金泽胜、徐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略)的按(略)支付。
2、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略)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
1、(略)(略)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2、(略)(略)人民政府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否决投标单位:(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略)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