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蓬征公告字〔2024〕1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4〕38号文批准,同
(略)人民政府征
(略)沙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0.6453公顷(其中,耕地0.5610公顷、林地0.5283公顷、园地0.0550公顷、草地0.4030公顷、其他农用地49.0954公顷、建设用地0.0026公顷),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
(略))的标准),合共9116.1540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货币形式支付。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4年10月12日前
(略)沙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
(略)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4〕38号文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附件3:农用地转用方案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1.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pdf
2.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pdf
3.附件3:农用地转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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