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房屋,建筑面积142.46平方米,位于第1、2层,有法院执行裁定书,详情参照《执行裁定书》,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311,400元,竞买保证金31,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第一次拍卖。
2、房产一处,位于
(略))房屋,建筑面积116.99平方米,位于第-1层,有法院执行裁定书,详情参照《执行裁定书》,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207,800元,竞买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第一次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包括欠缴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相邻关系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开始前与法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略)络服务提供者。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竞买人应缴的保证金存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略)退还竞买人(在此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
(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络拍卖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略)微信:
(略)
法院监督电话: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1.
(略)-1层地库103-38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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