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浦
(略)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
(略)跨纵向联系河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4〕9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服务国际商务
(略)建设,促进东方枢纽与周
(略)融合发展,
(略)跨纵向联系河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
(略)跨纵向联系河桥新建工程以G1503为界,划分为东西两段,
(略),东至G1503
(略)西侧,道路全长约94米,东段西起G1503
(略)东侧,
(略),道路全长约0.17公里;两段规划红线宽度35米,下一步,请结合G1503西侧已建段建设标
(略)域交通流量等因素,进一步研究本项目建设标准。
三、
(略)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
(略)政管线、绿化搬迁等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
(略)域总体规划、道路专项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按照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
(略)工程、桥梁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
(略)横断面、纵断面、
(略)面与交叉口设计等,
(略)、
(略)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
(略),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公交站点设置等应向相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
(略)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浦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略)跨纵向联系河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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