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内可移动物品)的公告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人民法院,
(略)址:
(略)_court.htm?spm=
(略)&user_id=
(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变卖)标的:被执行人倪大群所有的位于位于
(略)评估报告为准]。(图片视频仅供参考)
风险提示:1、房产所涉的过户税费及税率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向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咨询;2、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房产证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此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若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补办相关材料,登报作废的公告费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星期六日及节假日期间交纳保证金的,所交纳的保证金有可能会被回退,导致交纳不成功;5、上述未尽事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所有的拍卖均以现状为准,请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默认,并谨慎购买,风险自担。
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标的物现状:本院已查封。
特别提醒:星期六(日)及节假日期间交纳拍卖保证金的,所交纳的拍卖保证金有可能被回退,导致交纳不成功。
本拍卖(变卖)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和一次变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再流拍的,进行变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变卖自动取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变卖)开始、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拍卖(变卖)。法院变更拍卖(变卖)时间的,
(略)上重新公告。具体拍卖场次、拍卖时间、需缴纳保证金等情况见下表:
场次、事项
第一次拍卖
(若本场成交,则下场取消)
第二次拍卖
(若本场成交,则下场取消)
变卖
拍卖(变卖)时间
2024年09月05日10时—2024年09月06日10时
2024年09月25日10时—2024年09月26日10时
2024年10月12日10时—2024年12月08日10时
起拍价
(略)元
(略)元
(略)元
保证金
(略)
(略)
——
变卖预缴款(等同于变卖保证金)
——
——
(略)元
增价幅度
(略)
(略)
(略)
评估价
(略)元
咨询电话
辅助拍卖机构
(略)8,
(略)
看样地点:
(略)
位于
(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变卖)方式:
(略)
(略)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其补交的差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成交后,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缴纳支付,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正规票据在拍卖价款中予以退还。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税费负担主体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
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或其他正规票据于本院成交确定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
(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
(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变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变卖)须知。
本次拍卖(变卖)
(略)负责,如与实物不符,
(略)承担。
举报监督电话:
(略)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cn)”上查询。
江苏省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位于
(略)内可移动物品)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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