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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购买法律服务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9-26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略)(略)人民政府广州(略)管委会关于印(略)广州(略)行政单位:(略)
一、服务内容
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专职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事务,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
(一)为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为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等;
(四)参与我局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我局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
(五)协助我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六)为我局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七)办理我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报价资质
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应当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略)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略)的常驻服务机构必须具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略)电子卖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专职律师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
2.法律专业毕业,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优先考虑条件
律师事务所或指派的律师有为政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优先考虑)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的;指派的律师具有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律师事务所或其指派的律师获得与律师执业、提供法律服务有关的行业表彰、奖励的。
三、提交报价材料要求
请各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参与报价服务方案(含报价)、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指派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及符合报名条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我局将综合评议各参与报价律师事务所的报价情况,择优选择。
(略)(略)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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