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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华侨职校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发布日期:2024-09-26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详见文件内容投标邀请书
致:1.(略)、2.(略)、3.(略)、4.(略)、5.南凌(福建)(略)、6.(略)、7.(略)、8.(略)、9.乾宇(福建)(略)、10.邢建(福建)(略)、11.(略)、12.(略)、13.(略)、14.(略)、15.(略)、16.(略)、17.(略)、18.(略)、19.福修(福建)(略)、20.(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华侨职校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不评审形式。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中标候选人确定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办法:双随机抽取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9.(略)(网址:https://(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电话:(略),联系人:(略)
安溪华侨职校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公告
(定稿)安溪华侨职校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提升改造工程(2).docx【清单】安溪华侨职校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提升改造工程.xlsx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doc(第二食堂)安溪华侨职校第二食堂提升改造工程.pdf(第一食堂)安溪华侨职校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图(1).pdf【预算】安溪华侨职校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提升改造工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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