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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营镇小屯村原村址场地出租项目竞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4-09-20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Vip项目
更新时间:2024/09/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钱营镇小屯村原村址场地出租项目
竞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TSDS-(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小屯村原村址场地,四至:(略),南至小屯村塌陷地,西至燕胜旺大院,北至道。所承包的土地可以用于从事农业种植、仓储、物流,不得种植树木,不得种植生长期超过承包期限的农作物,不得取土、抽沙,不得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如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费不退)。
4.竞标最低限价:161000.00元(低于此金额的按无效处理)。标底单价(略)/亩/年。
5.本项目约28亩(发包人不再负责丈量),承包期限为5年。
6.付款方式:(略)
7.竞标有效期:30日历天。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竞标);
2.竞标人必须独立竞标,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标;
3.竞标人必须未被列入“(略)”((略).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竞标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本公告发布媒介为:(略)(略)小屯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钱营镇财政所门口。
四、时间、地点:(略)
1.本公告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略)
4.符合上述竞标人资格要求的竞标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及投标保证金(现金);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现金)进行现场报名,不符合竞标人的资格要求的竞标者不得报名。
5.报名费:300元/人。(报名费不退)
五、现场踏勘、答疑
竞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竞标人全权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意外和财产损失,发包人概不负责。竞标人不参加现场踏勘的,其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略)(报名现场交现金)。
1.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及方式:(略)
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上交《报价单》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当场确认或确认后反悔的。
3.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格的。
3.3成交竞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要求缴纳承包费用的。
3.4签订合同后没有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
3.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实的。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八、竞标方法:
1.各竞标人各自独立填写《报价单》(竞标人与竞标人之间,发包人与竞标人之间,均不能就报价相关问题进行协商)。
2.竞标人参加投标时须将本次发包项目五年的承包费(现金)全部放入信封中密封后,于开标当日现场同《报价单》一起提交。竞标人所交纳的本次发包项目五年的承包费(现金)大于或等于最终报价的为有效投标,小于最终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3.《报价单》填写必须规范、内容必须齐全,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九、评标及中标办法:
1.竞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对竞标人资格和竞标方法的要求,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评标办法:有效的《报价单》按各竞标人所报的价格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
3.开标后竞标人不得反悔。发包人和代理机构:(略)
4.中标办法:按标段的顺序报价最高的竞标人为成交人。
4.1如出现两名或多名竞标人的最高报价相同,则由这几名最高报价相同的竞标人进行再次报价(不得低于上一次报价),直至确定出先后顺序为止(成交价格为最终最高报价)。
5.中标公示期:1个工作日(中标公示媒介同本公告发布媒介)。如无异议,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如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承包费,或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发包人和代理机构:(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竞标代理服务费(略),土地评估费(略),由中标人承担。
2.由于上级政策变动,发包人有权随时终止本项目,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3.本公告后附《钱营镇小屯村原村址场地出租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十一、对本次竞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单位:(略)
名称:(略)
(略)小屯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略)(盖章)
地址:(略)
(略)小屯村
河北(略)
联系人:(略)
燕庆
翟颖
联系
电话
(略)
(略)
钱营镇小屯村原村址场地出租项目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略)):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农业资源项目承包方案,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协议。
一、甲方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亩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土地面积以四至为准,四至为:。
二、承包年限:承包期限5年,自2024年10月日起至2029年10月日止。
三、承包费及付款方式:(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和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承包项目。
2、根据条件和能力并经乙方同意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有偿服务。
3、及时向乙方收取有偿服务费。
4、审查决定乙方承包资源项目的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等有关事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承包的土地可以用于从事农业种植,可以用于仓储、物流用地,不得种植树木,不得种植生长期超过承包期限的农作物,不得取土、抽沙,不得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如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费不退)。
2、对所承包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合理使用权,不得从事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生产活动。
3、经甲方文字批准同意,可以依法对承包项目转包,转让。
4、按时交纳甲方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的有偿服务费。
5、在承包期内,乙方进行固定资产投入时,要经甲方书面同意,承包期满,乙方投入形成的附属物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否则其附属物无偿给甲方。
六、国家建设或上级公益事业征用土地必须服从,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后,乙方享有地上附着物及当年青苗补偿费的补偿,土地补偿归甲方,甲方按征占地面积退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此地块属于波及地,矿方给予青苗补偿款归村委会)。
七、乙方承担在承包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税。
八、在承包期内,财政所有补贴资金归乙方(包括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等),与甲方无关。
九、经营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影响作物收成,与甲方无关,如有补贴所得补贴归乙方。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条款,并依照法律、法规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一式六份。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机关(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报价单
(略):TSDS-(略)
项目名称:(略)
(略)
名称:(略)
亩数
标底单价
(元/年/亩)
投标报价
(元/年/亩)
合计
(元/5年)
1
钱营镇小屯村原村址场地出租项目
28
1150.00
注1、标书填写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
2、投标报价使用小写数字填写。
3、投标价格大于标底价格为有效,小于等于标底价格无效。
4、字迹要清楚工整,辨认不清无效。
5、投标价格以拾元为单位:(略)
投标人签名: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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