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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大厦外窗节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9-27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9/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林业大厦外窗节能改造项目JSZC-320000-NJJC-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000-NJJC-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9.98417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省林业局外窗节能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原单层钢窗(约1057平方米)拆除更换为LOW-E玻璃断桥铝合金窗、新增纱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负债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负债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网站((略).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不集中勘察现场,自行前往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本项目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略)名+(略)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略)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响应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5.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略)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若提供的证书为旧版证书,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因系统限制,本项目采购人:(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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