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略)
工“评定分离”)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一、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4年09月14日发布的图纸作废)。
(略)“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2024年09月14日发布的清单作废)。
(略)“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要素-实力(1)子要素内容:获奖情况”修改为“(1)子要素内容:获奖情况:投标人承建工程获得优质工程奖的情况,限
(略)市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政金杯奖等),获奖日期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获奖文件载明的获奖日期为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略)项第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获奖情况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为准。)”。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不变。
四、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盖章)
(略)
法定代表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09月27日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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