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房产一处的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显示为准)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人民法院,
(略)址:https://
(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房产一处,评估价:
(略).00元,起拍价:900400.00元,保证金:180000.00元,加价幅度:3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标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时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卖方(被执行人)依法应缴纳的税、费从成交款中扣缴。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
(略)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本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7日内缴纳,
(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2)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3、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四、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略)
执行法官电话:彭法官
(略)
联系地址: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标的物咨询电话:
(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7日
(略)房产一处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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