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及省、市中心关于职业技能评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将2024年第3批次职业技能评价实施公告如下:
一、评价范围:
评价职业(工种):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电气设备安装工、室内装饰设计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焊工、钳工、电工、汽车维修工。
评价等级:三级
二、评价对象:全市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略)
三、报名条件:参照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四、收费标准:1、社会人员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略)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收费函
(略)号)执行。2、宿州学院24届、25届本专科毕业学生免费。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略)
(二)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末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一一11月29日,过时不接受本次报名。
(四)考试时间:理论和实操考核,时间待定。
(五)考试地点:
(略)
(六)
(略)领取准考证。
(七)联系方式:
(略)
六、评价流程:
评价依据: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评价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评价科目、方式:
(略)
成绩公布:
(略)。
证书领取方式:
(略)
评价规章制度: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和《安徽工程技术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章制度》执行。
七、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
(略)人社部门监督电话
内部督导电话:
(略)。
(略)人社部门监督电话:
(略)。
八、其他事项:
(一)认定考试期间,考生要遵守纪律。
(二)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的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以上公告信息,
(略)备案,请对评价实施公告及评价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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