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
(略)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担当作为不够、工作韧劲不足,甚至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满足于修修补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基础性工作相当薄弱,严重影响黑臭水体整治成效。2019年以来,
(略)的44条黑臭水体中,23条出现过反弹。
二、整改目标:
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哈
(略)、松浦支渠典型案例整改方案各项任务;哈
(略)、牡
(略)、
(略)、
(略)、
(略)查明水体反弹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水质全面达标。
三、整改措施:
1.督促
(略)成立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工作专班,落实返黑返臭水体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明确长效管护制度和工作责任。
2.组织专家现场指导
(略)深入查摆黑臭水体反弹原因。
3.组织
(略)对已治理完成的水体,每半年开展1次公众评议,及时掌握公众满意度。
4.定期调度哈
(略)、松浦支渠等返黑返臭水体,督促按期完成整改。对屡督不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组织
(略)县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培训会,印发了《深入打
(略)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地
(略)黑臭水体治理的工作提示函》等文件,相
(略)成立
(略)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工作专班。
2.组织专家深入哈
(略)、牡
(略)、
(略)、
(略)、
(略)开展明察暗访和现场帮扶指导,帮助查摆反弹原因,督促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3.2022年以来,组织相
(略)每半年开展一次公众评议,及时掌握公众满意度。
4.定期调度哈
(略)、松浦支渠
(略)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推进完成治理。通过下发通报、提示,进行约谈等方式:
(略)
五、验收审核情况: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于2024年6月5-7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7月15
(略)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原则同意。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
(略)
九、受理地址:
(略)
(略)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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