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水产品可移动快速检测箱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中山首府(北门)19幢1-101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XZC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万元
采购需求:水产品可移动快速检测箱,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磋商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封面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标。采购人:
(略)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本磋商公告
(略)(略)站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采购人:
(略)
3、根据《
(略))有关规定,凡在南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
(略).cn)或“
(略)”(https://
(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
(略)
4、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
(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
(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
(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
(略)”在线打印其“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
(略)(略)客服电话:
(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七、11、③.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七、11、③.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
(略)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0、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
(略)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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