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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中心】孝感市应城市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孝感市应城市二次供水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YC-202409SZ-020001001)

所属地区:湖北 - 孝感 发布日期:2024-09-29
所属地区:湖北 - 孝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澄清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疑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题1、在组成的联合体中,已有两家完全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文中相应的资质要求,是否可引入第三家设备供货单位:(略)
回复1:可引入第三家设备供货单位:(略)
问题2、在招标文件29页(略)中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在招标文件38页“其他要求:财务审计报告、业绩、人员及获奖等证明材料以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的要求为准。”,而第54页评分标准业绩只需提供项目合同,前后要求不一致。请问业绩是否只提供合同即可?如果是EPC业绩,联合体中任何一成员是EPC业绩中的任何一方即可?
回复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中已明确:财务审计报告、业绩、人员及获奖等证明材料以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的要求为准。招标文件29页(略)为示范文本固定格式,不可修改。本项目以评分标准中要求为准,只需提供项目合同即可。如果是EPC业绩,联合体中任何一成员是EPC业绩中的任何一方即可。
问题3、招标文件第5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的标题名称:(略)
回复3:此项为示范文本标准格式,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社会保险证明及企业缴费凭证”以评分办法中要求为准,即“最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本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已重新生成,(略)下载。
(略)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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