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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4-09-29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9/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2024年第(略)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二次)(略)(略)(以下简称“(略)”)获取:(略)
一、(略):ZCTH(略).1B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2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第(略)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第(略)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书“CATL”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两个认证至少一个覆盖率100%。
三、获取:(略)
途径:(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以下简称“(略)”),登录方式:(略)
(一)(略)-(略)操作指南,(略)操作。在登录、(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略)供应商库。
(二)(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操作。(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略)-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投标人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略)(略).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9月29日
相关附件: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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