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4月2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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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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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邮编:831100
(略)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
(略)丁家湾煤
(略)灭火工程
新疆
(略)东南方向15km
(略)应急管理局
(略)
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修复治理工程,不存在运营期,主要为治理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一系列影响。火区临建工程包
(略)临建工程、输水管线、泵房临建工程等。本工程治理工艺主要
(略)一采用地表注水降温、剥离挖除火源体及覆盖的灭火方法;火区二
(略)三采用剥离、钻探、注水、注浆及覆盖的综合灭火方法。项目总投资59681.81万元,环保投资约688.3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来源于
(略)剥离、采土场开挖、覆盖黄土、火区剥离钻孔、爆破、剥离物装卸、
(略)产生的扬尘等。在工程施工工作面,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降低粉尘产生。在开挖和装载作业时,采取湿式作业,运输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限制车速;
(略)定期洒水降尘。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残煤储存场设置喷雾洒水降尘措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
(略)东
(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与隔声装置,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的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本工程剥离产生的土石方用
(略)文中相关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别清运至
(略)城市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用专用油桶分别收集并加盖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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