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
第六次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略)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原定于2024年9月29日上午8:30开标,现对本项目以下内容作出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54页中“施工单位:
(略)
评审依据: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电子证书彩印件。”
现修改为:“施工单位:
(略)
评审依据: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电子证书彩印件。”
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08:30,”现变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08:30。”
3、由于本工程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了变更,投标人之前按原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08:30开具的电子保函和按变更后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08:30开具的电子保函,均视为符合要求。(注:电子保函须在有效期内,已过了有效期的要重新开具保函。)
4、招标公告截止时间、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08:30。
5、投标人应按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08:30)生成“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和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08:30)前7日内有效。
6.
(略)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第四次答疑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1日”,现修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11日,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7、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如投标人拒绝顺延开标时间的,其投标失效,招标人:
(略)
(略)原因没下载到第五次答疑文件的,第五次答疑内容已合并到此次答疑内容中,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即可。
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
(略)
(略)
日期: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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