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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天大道以东、和兴路以南新颐园68号楼-3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9-29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特别提示:本调查表、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略)
对于社会上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略)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均与法院无任何关系,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3房产。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醒:该房产有占用,腾退时间无法确定,请竞买人慎重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所有相关规定。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略)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展示看样的时间:不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相应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略)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七、竞买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物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该房产可能存在物业、供暖、水、电、气等欠费问题,如有欠费及相关户名变更由买受人依照法律规定自行解决。
八、(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略)吴法官
辅拍机构咨询:(略)宋女士(拍卖流程咨询)
(特别提醒:如有电话答复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略)
(略)址:https://(略)


(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略)-3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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