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和
(略)上通过邮件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YGZB-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17.39946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39946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略)
(略)
品目名称:
(略)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略)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永和街禾丰村史馆公园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略).63
(略).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人:
(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略)投标的,
(略)出具的有效授权,
(略)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略)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
(略)
(4)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期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①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于供应
(略)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35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
(略))等。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
(略)
3、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cn)、
(略)(略)(略)(
(略).cn/)、
(略)(
(略)),相关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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