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江北、百胜镇、珍溪镇、南沱镇超充站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1.竞争性比选条件本竞争性比选项目重庆涪陵江北、百胜镇、珍溪镇、南沱镇超充站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重庆涪陵江北超充站:建设充电车位10个,1台1000KVA箱变带8台直流快充桩及2台液冷超充桩。
百胜镇超充站:建设充电车位7个,,1台1000KVA箱变带5台直流快充桩及2台液冷超充桩。
珍溪镇超充站:建设充电车位10个,1台1000KVA箱变带8台直流快充桩及2台液冷超充桩。
南沱镇超充站:建设充电车位10个,1台1000KVA箱变带8台直流快充桩及2台液冷超充桩。
2.2项目地点:
(略)
2.3招标范围:充电桩设备的设计、生产、供货、装配、包装、运输、保险、装车、调试和试运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以及税金等详见“第六章设备采购清单”。
2.4交货期:25日历天。
2.5技术要求:以第五章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为准。
2.6验收方式:
(略)
(略)、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
(略)
(略)、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
(略)
(略)、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设备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
(略)
(略)、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略)、产品包装材料归比选人所有。
3.竞选人资格要求本次竞争性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竞选人应为所投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商。
3.2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
(略)条内容。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
4.2获取:
(略)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4竞选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年10月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
(略)
4.5比选人应于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澄清内容通知所有获取:
(略)
5.竞选文件的递交5.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11时00分,递交竞选文件地点:
(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
(略)(略)(
(略))(https://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地址:
(略)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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