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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江风海韵”长江流域非遗曲艺交流展演、“国色天香”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获奖曲目惠民演出承办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9-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江风海韵”长江流域非遗曲艺交流展演、“国色天香”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获奖曲目惠民演出承办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略)JOC004701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53万元
最高限价:53万元
采购需求:
中国曲艺牡丹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曲协共同主办的全国性曲艺专业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评选经初评后分为四个(略),并在十月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及系列活动。颁奖系列活动落户江苏,为我省曲艺艺术的振兴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注入了新的活力,我省曲艺工作者以此为契机,创作了一大批精品力作,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才俊,有力地推动了曲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实现了出作品、出人才的“双丰收”,呈现出一派蓬勃发展的格局。
现开始本次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江风海韵”长江流域非遗曲艺交流展演、“国色天香”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获奖曲目惠民演出承办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实施完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站“信用服务”中对应事项查询截图)。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包500元,售后不退,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身份证);(略)审核,审核通过方可领取采购文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
3、项目所属行业:其他为列明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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