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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松桂中心卫生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大理 发布日期:2024-09-29
所属地区:云南 - 大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开招标公告
(略)线上获取:(略)
一、(略):DLZC2024-G1-00643-DLTP-0103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万元):403.575
最高限价(万元):403.575
采购需求:(略)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略)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结合业务发展情况,计划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及完成全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略)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注: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逐一提供相关材料,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略),如若投标人认为投标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之列的产品((略)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并保证上牌(自行承诺)。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略),不得对同一项目同时投标;(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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