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YNTDCG
(略))
项目所
(略):云南省,
(略),
(略)一、招标条件本
(略)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企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本次采购无预算金额,
(略)在确定租赁服务企业后,租赁费用由使用单位:
(略)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
(略)(
(略).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2.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自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内部财务报表;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
(略)
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4.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
(略)站(
(略).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6.2供应商在本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租赁相关业务;所投车辆须为供应商自有车辆,各种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备案(供应商可自行承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1611室1号开标厅七、其他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
(略):YNTDCG
(略)、项目名称:
(略)
6、采购需求:
(略)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企业服务项目,满足《
(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定凭证。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
(略)(
(略).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2.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自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内部财务报表;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
(略)
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4.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
(略)站(
(略).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6.2供应商在本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租赁相关业务;所投车辆须为供应商自有车辆,各种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备案(供应商可自行承诺)。
三、获取:
(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略)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①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①、②、③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中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在《
(略)》(
(略).cn/)、
(略)》(
(略))上同时发布,
(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联系方式: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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