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服务类生态治理和产业融合(E0D)线上公开征集投资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经
(略)政府批准该项目采用EOD模式实施。项目业主为
(略)人民政府。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及债务融资等方式: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2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略)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主要对
(略)古月街、EOD智慧展示馆、红军文化广场、红军民宿和药泉
(略)域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
(略)农林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总规模40000亩,包括林地赎买、集约人工林栽培、森林生态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绿色种养循环核心
(略)。其中林地赎买:人工商品林购买39000亩,租地造林1000亩。集约人工林栽培:集约人工林栽培40000亩。按造林模型分,模型1-1:10阔8000亩,占集约人工林栽培的20%;模型1-2:8阔2珍32000亩,占集约人工林栽培的80%。森林生态建设:在现有林改培中,选择生长良好、林下条件适宜的地块开展森林生态建设30亩。
2.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57652.56万元,其中
(略)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资金额约为8468.2万元;
(略)农林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投资金额约为49184.36万元。工程费用以招标人:
(略)
2.3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略)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和运营维护(
(略)成立后,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另行发包或招标)。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8年(包含设计、施工),其中
(略)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期2年,
(略)农林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期8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综合竣工验收之日;
(略)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运营期28年、
(略)农林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运营期22年。若建设期缩短或延长,项目合作期保持不变,运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
2.
(略)组建要求:
(略)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所在地(
(略))、组织形式(
(略)),按照《
(略)法》
(略)必须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质,
(略)中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EOD项目合同》中约定的中标社会资本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除外)。在《投资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中标社会资
(略)城发集团在
(略)按照90%:10%
(略),
(略)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整体立项、投资、融资、建设、运维等工作。
2.6质量要求:
(1)投资运营合作要求:需满足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的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资金来源:
(略)通过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等方式: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或是该等企业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
(略)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
(略)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承诺: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的投资,
(略),
(略)10%的股权,
(略)90%的股权。
(略)为主体筹措资金参与
(略)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开发。项目投资合作须满足《
(略)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对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和运营维护的要求。
(2)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①与招标人:
(略)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
(5)本项目整体合作期原则上不超过30年,自《EOD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立项备案范围内的所有子项目完成验收之日止,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建设期应在2年内完成。
(6)中标社会资本方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略)(
(略))采取无记名方式:
(略)
5.2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文件、工程图纸等电子版资料)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略)(略)(
(略))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
(略))、
(略)(略)(https://
(略).cn/smwz/)发布。
10.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监督部门:
(略)发展和改革局、
(略)明溪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名称:
(略)
(略)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名称:
(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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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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