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租条件
(略)洞湖村民委员会的委托,
(略)(略)洞湖村连心街旁原碾米厂(现鞋面加工厂)进行公开招租,选定承租方。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2.2招租内容、规模:建筑面积约355㎡,具体以实际丈量为准,水电设施齐全,产权性质为集体;
2.3租赁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租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租文件的获取:
(略)
4.1招租人自2024年9月29日起
(略)(略)发布招租公告。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前来报名。承租人在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进场参加竞租开标会。
5.评标办法
本招租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略)),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租人缴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申请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
(略)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8.联系方式:
(略)
招租人:
(略)洞湖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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